化学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准则
1.实验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认真备课:
(1)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明确每项实验的基本要求及基本内容。
(2)实验教师要在开课前认真预做实验,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实验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3)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在实验室试讲。
3. 实验教学:
(1)实验前,实验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
(2)在学生首次做实验前,实验教师要宣讲《学生实验守则》等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实验进行中,实验教师应积极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实验结束时,实验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如发现有缺损,实验教师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实验指导教师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合理安排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在实验课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或从事与本次实验无关的活动。
4.审阅实验报告:
实验教师应指导学生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教师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对涂改原始实验数据、弄虚作假的实验报告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5.实验考核:多种方式考核学生实验技能、科学素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安全意识。实验考核中应有5-10分的安全知识考题。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