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9-11-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实验守则

1. 学生必须按照教学实验课表或预约规定的时间来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2.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3. 严格按分组要求使用仪器和实验用品,保管好自己的实验台、实验药品等;爱护仪器,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它设施。

    4. 学生实验前要做好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并接受教师提问检查。预习报告中要写出实验注意点和自己的疑问,力争目的明确,原理清楚,方案可行。

    5.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6. 实验中要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允许抄袭他组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7.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使用仪器设备要遵守操作规程,尽量节约水、电、煤气和其他消耗材料。

    8. 实验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9. 实验后,必须将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实验场地等清理好,经指导教师及实验教学辅助人员验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 每次实验后,应写出统一规格的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内容简明,数据完整,字迹清晰,讨论中就实验效果、实验成功与失败的要点、发现问题等具体深入展开。

    11. 凡损坏设备、仪器、器皿、工具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处理。

12. 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由事故人作出书面检查,视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3. 学生除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验外还可预约、选做相近课程实验或自行设计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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