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署,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详情请登录网址: https://www.nefu.edu.cn/info/1003/11942.htm
根据需要,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刘松教授课题组2021年现面向社会公开拟招收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1名科研助理(编制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积极进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奉献精神;
2. 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大方、表述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与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3. 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期3-12个月;
4.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 熟悉常规化学实验操作,具有很强的实验操作能力和实验安全意识;
6. 负责实验材料与设备购置、科研费用报销等工作;
7. 开展生物质基功能材料合成、电催化性能表征、机理探索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招聘程序
1.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5日;
3. 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和近期全身彩色照片。如有其它相关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或科研成果证明,请提供;
4. 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liusongcid@163.com
5. 电子材料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知本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对不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6. 求职者简历初审合格后,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
7. 录用情况将在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8.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校人事部门与其签订《东北林业大学编外人员用工劳动合同》。
四、待遇
1.按照《东北林业大学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2.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1360986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