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学校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职辅导员13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名;其他11名专职辅导员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9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因野外地质实习需要招聘男性1名,其余男女各4名)。根据报名情况,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可以采取专项招聘、定向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作风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作风严谨,个人修养良好,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记录。


3.专业能力。专业不限,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要求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日常交流无障碍,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4.学历学位。20228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4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419日及以后出生)。国()外取得的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5.学生干部经历。具有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身心健康。具备辅导员岗位所需的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425—56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xsyujob.xsyu.edu.cn/zpNew


(二)资格初审(202257—59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三)选聘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1.网络面试(2022514—15日)


通过初审的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建立QQ群的方式通知参加网络面试的具体时间。因不按时进QQ群、拒绝进群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网络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题目提前1天在学工部网上公布,线上抽题应答。本环节考核后,以考核小组为单位,以小组成绩排名顺序为依据,总体按照不低于1:5的招录比例确定现场面试考核人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


2.现场审核确认(20225217:30—8:3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网络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学生还须提供研究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中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后续环节的考核资格。


3.心理测试(20225218:30—9:0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现场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请携带手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实行一票否决制。


4.现场面试(20225219:00—13:0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以及综合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环节以考核小组为单位,以小组成绩排名顺序为依据,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以不低于13的招录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选,面试结果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和会议中心现场同时公布。


5.笔试(202252116:00—18:0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现场面试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6. 拟聘人员公布


选聘考核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网络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员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拟聘人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体检与考察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环节后,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及时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办者或不能提供相关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待遇


按规定上报省级人事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在“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对在现场审核确认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材料完全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公告。


(三)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考核无法按计划进行,在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变更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 王老师:029-88382283


学工部 孙老师:029-8146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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